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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系列相关文章参见《糖精百年系列

FDA输给了公众:可以照此办理吗?

时间翻过了1970,几项研究先后发表,显示大量喂食糖精的老鼠膀胱癌的发生率增加了。1972年,FDA取消了糖精的GRAS资格,并打算禁用。不过,反对者指出可能不是糖精,而是其中的杂质导致了这一结果。于是,FDA采取了“限制”而非“禁用”的过渡方案,等待进一步的科学结论。1974年,美国科学院审查了所有当时的研究数据之后,认为不能确定老鼠的膀胱癌是糖精惹得祸。FDA的“过渡方案”继续保持。

1977年,加拿大进行的老鼠研究显示,确实是糖精而不是其中的杂质导致了雄鼠膀胱癌的增加。于是,禁用糖精的理由也就比较充分了。

加拿大迅即禁止了糖精的使用,美国FDA也准备跟进。糖精行业当然不希望这个提案通过,积极发动“群众运动”来反对。马文?艾森斯塔德(Marvin Eisenstadt)是“卡路里控制委员会(Calorie Control Council)”的主席,而他的公司生产著名的糖精Sweet’N Low (这个商标意思就是“甜而且低热量”)。他在电视和广播上频频露面,讨论禁用糖精的事情。他不认可动物研究的结论,认为糖精是否安全已经被人们的“实践”检验过了,而食用糖精是人们的“权利”。此外,还以那个委员会的名义在《纽约时报》上发布广告,除了否认“糖精有害”的说法,更以公众权利为诉求,反对由政府来决定消费者吃什么——美国公众对于政府权力过大非常关注,这一诉求也就很容易得到认同。

此外,糖精是当时唯一的甜味剂,被禁的话将导致糖尿病人无法吃甜食了,而那些希望通过“低糖饮食”来减肥的人也将大受影响。糖精工业界鼓动消费者向国会抗议,获得了积极响应。国会在一周的时间内收到了100多万封反对FDA禁用糖精的信。另一方面,人们囤积糖精,“用钱投票”——糖精的销售量疯狂增长。

这里再次看到“政治正确”和“复杂现实”之间的矛盾。“德莱尼条款”当然是正确的,但是什么是“致癌”?用什么标准来判定一种物质是否致癌?动物实验的结果是否跟人体中一致?当科学不能给出明确的答案,艾森斯塔德们就可以把“科学决策”转化为“公共关系”和“民主权利”的问题,从而让科学靠边。这种手法在今天的美国越来越难以奏效,但在当下的中国却依然威猛无比。

在高昂的“群众呼声”中,国会自然也就“顺应民意”,否决了FDA的提案。不过,要求在含糖精的食品上加上警告信息——“食用本产品可能有害你的健康。本产品含有糖精,在动物实验中它导致了癌症的发生。”无论如何,这个方案向消费者传达了准确的信息,把吃不吃糖精的“选择权”交给了公众。同时,国会设置了两年的“缓冲期”来收集更多科学证据。

跟1912年限制糖精的结果一样,“糖精可能在两年中被禁”的消息大大促进了糖精的销售。不仅使用者囤积糖精,还有不少新的顾客也加入进来。1979年,有4400万人常规使用糖精,占到当时美国总人口的20%。

两年之后,科学也还是没有给出“结论”,于是又延期,再延期,如此20年过去了。后来,有许多流行病学调查发表,没有发现糖精的使用有害健康。此外,又发现雄鼠之所以会发生膀胱癌,是因为其尿液的pH值、磷酸钙和蛋白质含量都很高。长期使用大量糖精,会在尿液中产生沉淀,而这些沉淀就是最终致癌的原因。人类的尿液与此完全不同,也就不会发生这种现象。1998年,美国《国家癌症研究所杂志》(Journal of the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)上还发表了一项研究研究:3种共20只猴子长期喂食糖精,剂量是目前人体“安全剂量”的5倍,连续24年,没有发现膀胱癌的发生以及其他不良变化。

实际上,在1991年,FDA就撤回了1977年的那份禁用糖精的提案。到了2000年,当政的总统克林顿正式签署法令,取消了含糖精食品的那条警告。

自此,在科学和管理层面上,糖精的安全性争议基本上偃旗息鼓。在消费者反对FDA的斗争中,消费者取得了完胜。不过,这其实只能算一个极为偶然的特例。公众“相信安全”而专业机构发现有害的例子,远远比糖精这样的特例要多。公共卫生政策的制定,是一件高度专业化的事情。对于那些掌握第一手研究数据,也更有能力正确理解那些研究数据的专业人士们,尚且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更容易受到其他因素影响的普通公众,就更难做出“最合理”的判断。

今日糖精:沉舟侧畔千帆过

在美国,糖精最终获得了“自由之身”。在加拿大,它依然在禁用名单中,不过加拿大的主管部门已经承认“糖精无害”的结论,开始解禁的程序。而甜蜜素,FDA也认为“致癌”的指控不成立。只是现在的甜味剂已经很多,甜蜜素是否被解禁,也就没有什么人关注了。

在中国,糖精和甜蜜素都是被批准使用的。许多人担心“吃得过多会如何如何”,实际上也是自己吓唬自己。任何甜味剂的加入都是为了获得甜味,加得太多并没有意义。在正常甜度下,很难多到“过量”的程度。目前国际食品添加剂委员会(JECFA)制定的糖精安全标准是每天每公斤体重不超过5毫克。这相当于一个60公斤的人每天吃300毫克。糖精的甜度是300~500,300毫克糖精的甜度相当于90~150克蔗糖。就正常人而言,每天吃这么多糖实在是甜得发腻。

而甜蜜素,也在几十个国家被批准使用。JECFA的安全标准是每天每公斤体重不超过11毫克。即使单独使用,这也相当于几十克蔗糖的甜度。如果跟其他甜味剂或者糖混合使用,它的甜度还会更高。也就是说,对于使用它来获得通常的甜度,也同样是很难超过安全标准的。

虽然糖精在法律上获得了清白,不过它的市场在逐渐萎缩。所谓沉舟侧畔千帆过,甜味剂市场上,早已出现了阿斯巴甜、蔗糖素这些口味更优、加工性能更好的后起之秀。而糖精,难免英雄迟暮。

糖精的风雨百年(四) - 科学松鼠会 - 科学松鼠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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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11篇文章 5年前更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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